




融雪劑顧名思義,其作用是融雪化冰,代替鹽主要作為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機場、港口、橋梁等設施的除雪化冰,有的融雪劑還可用作建筑工程冬季施工冰雪融化的速融劑和防凍外加劑等。融雪劑不能對道路、混凝土構件、橋梁設施有損害,也不能破壞花草樹木、農作物、動物及對人有損害。其融冰速度快,融雪化冰能力強,對建筑、車輛的腐蝕性達到低水平,特別是能夠防止鋁鎂合金和鎘材料等金屬的腐蝕,對土壤、水和植被的破壞均達到較低水平。
“氯鹽類”融雪劑溶于水(雪)后,其冰點在零度下,如,氯化鈉融雪劑溶于水后冰點在-10℃,氯化鈣在-20℃左右,醋酸類可達-30℃左右。鹽水的凝固點比水的凝固點低,因此在雪水中溶解了鹽之后就難以再形成冰塊。此外,融雪劑溶于水后,水中離子濃度上升,使水的液相蒸氣壓下降,但冰的固態蒸氣壓不變。融雪劑使用量一般應為:中小雪每平方米布撒量不超過50克,大雪每平方米布撒量不超過80克。為達到冰水混和物固液蒸氣壓等的狀態,冰便融化了。
通過哈爾濱市10年來使用融雪劑情況證明,北方大城市冬季清雪撒布融雪劑配合大型機械快速清雪,已是目前比較好的選擇.但是,個別媒體為了新聞效果,有意夸大渲染融雪劑的危害,在市民中造成很壞影響,影響了城市管理者的正常決策,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城市道路清理冰雪的速度,使得市民出行難問題在冬季更加突出,更給城市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建議市民要理性對待.
為了減少,冬季雪天對城市道路交通進而對城市生活造成的影響,融雪劑的使用成為清除道路積雪的有效方法。而融雪劑對環境帶來的各種損失往往大于其功能。所以,很多人呼吁在環保理念下使用融雪劑,那么應該如何做呢?
一、堅持“綠色清冰雪”理念
不要一味夸大除雪作用,而掩蓋其對生態環境破壞和對動植物的殺傷。應把每年部署清除冰雪同保護樹木和保護環境結合起來,大力提倡機械清除冰雪、人工清除冰雪,對高速公路服務區廣場等區域不大的可以采取水沖或人工清掃的方法。
二、慎用融雪劑
減少融雪劑的使用量,嚴格使用范圍,及時回收沒有化完的融雪劑,把污染降降低。少用或不用融雪劑,減少對植物、橋梁的傷害,為保證橋梁的實際使用壽命能夠提高到設計使用年限,應著手編制橋梁防腐設計規范,并開展熱力除雪研究應用。
三、要定位使用
如遇災害性降雪等特殊情況必須使用融雪劑時,要盡量先用鏟雪車掃除地面上的大部分積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劑防止道路東結,施撒的時候,應距車行道外側道牙1.5米以上,或在適當的路段兩側設置圍擋,防止施撒時濺入綠地,做到及時清除、指訂地點傾倒、重點區域禁止使用,盡量利用地表熱、太陽輻射熱和汽車在駕駛中自身釋放的熱量來幫助道路融雪。但對交通影響大,突出的問題在于對路面、橋面、交通標線等路產設施的損壞。
四、提倡使用替代品
國內有不少高速公路用撒瓜子片防滑替代融雪劑,待冰雪融化后還可以清掃回收,既降低了成本,也解決了清除道路冰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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